天津东丽区新闻网 讯 / 记者从天津东丽区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2013年,天津东丽区全区财政将新增预算资金2.3亿元,用于将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目前,天津东丽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全区城乡居民参保达到458.8万人,参保率为97.2%。明年,天津东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将由目前的70%提高到75%,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天津东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的6%提高到8%,仅提高缴费比例一项,天津东丽区全区各级财政预算每年将新增资金近2亿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常务副厅长周万生说,为切实破解城乡居民就医难题,明年天津东丽区还将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试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群体、区分不同档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减轻群众医疗负担。